通用型聚酯標籤
適用於資產標識、銘牌、警告和指示標識等
產品性能特徵
長期耐受100℃高溫。標籤置於此溫度下經過30天或1,000小時測試,無可見影響或標籤仍可正常使用。
標籤置於-70℃或-80℃溫度下經過30天或1,000小時測試,無可見影響或標籤仍可正常使用。
在配備CS-10摩擦軋輥和250g/臂重或以上的Taber耐磨測試儀上經過100個迴圈測試後,印刷內容仍清晰可見。
在汽油、制動液、SAE 30wt油、JP-8燃料、MIL-H-5606油中浸漬
5個迴圈,每個迴圈10分鐘,然後用棉簽進行擦拭測試。無可見影響或
印刷內容輕微受損。